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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海南大学 2008-1-4 16:04:00

 

海南大学2008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和学院简介

 

新海南大学是经教育部于2007814日批准,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而成,是海南省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前身为华南热带作物学院)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前身为华南热带作物科学研究院)紧密结合,创建于1958年,简称“两院”,共同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包括国家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在内的900多项科技成果,其中橡胶北移、橡胶割制改革等成果居国际领先水平。同时培养了大批的农业科技人才,是我国热带农业科教基地,为热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建校以来为海南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各类专业人才,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并被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新组建的海南大学拥有3个校区,其中海甸校区(主校区)、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会城市海口市,儋州校区位于海南西部素有诗乡歌海之称的儋州市。学校校园占地面积4500多亩,教学科研基础设施齐备,校舍建筑面积9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近2亿元,图书馆藏书近270万册(其中电子图书83万元)。学校地处热带生态胜地,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大学生读书成才的理想之地。

海南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办学层次较高,现有学科涵盖哲学、经济、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设立20个学院和3个公共教学部,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0个海南省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海南省工程中心,设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高等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专业、1个博士后流动站,以及61个本科专业、8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和23个高职专科专业。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1370人,具有高级职称550人,博士生导师56人,硕士生导师38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1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60人。此外,还聘请310名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是海南省专业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她伴随着海南大学共同走过了23年的成长历程,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艺术人才。在首届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99年全国大学生艺术节等国家、省、部级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其中,国家级奖10个,省级奖96个;学生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17项,省级奖26项,被誉为“特区艺术人才的摇篮"

艺术学院现有音乐、美术、设计三个教学系,美术学一个硕士学位点,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舞蹈编导4个本科专业,另外还有成教等多种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30余人,其中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优专家2人,校学术带头人3人,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教学设备完善,教学、艺术理论研究和创作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

专业介绍

1、绘画专业:培养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等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专业技法、创作、中外美术史等。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艺术设计专业

1)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装饰设计、服装设计等方向: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向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三大构成、专业技法、专业设计、电脑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理论等。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方向: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服装设计、服装展示、服装表演及编导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等部门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展示、服装表演等方面的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形体训练、服装表演、表演编导、音乐欣赏、时装摄影、化妆、表演策划、服装制版基础理论、服装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学、服装CAD/CAM、服装材料学、中西方服装史、民族服饰等课程。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备注:本方向仅在陕西、甘肃、河南、江西部分省份招生,具体招生以我校在当地公布为准。

3、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和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键盘、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唱()合唱()等。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4、舞蹈编导专业:培养具备舞蹈编导,教学、表演能力的专业人才,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创工作及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基本训练、舞蹈素材组合训练、舞蹈编导、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基础等。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2008年招生计划

2008年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将面向黑龙江、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安徽、湖北、湖南、江西、海南等12省招收国家计划内普通本科生26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情况见表: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艺术设计

100

  

60

音乐表演

60

舞蹈编导

40

 

260

 

招生对象及条件

1、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符合2008年全国高考招生条件的考生。

2我校艺术专业均招收艺术类考生,对于艺术考生划分为艺术()、艺术()的省份,我校只招收艺术()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绘画、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教育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报考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是198691以后出生的未婚女青年,符合模特的基本条件,身高在1.72以上。

4、现役军人报考需持有军级以上单位政治部介绍信。

专业考试报考要求和报名时间地点

1、除海南省考生参加省招生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外,其余11省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不跨省考试,不重复考试。

2、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所需证明和材料:

1)身份证和有效证件或证明。

2)按生源省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

3)填写好的《报考登记表》1份。

4)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3张。

(5)  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在完成上述14项材料的基础上须另交穿着泳装的6寸彩色照片4张(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1张)。

3、专业考试时,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方向)

4、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见附件:海南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外省设点考试地点一览表)

 

专业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

1绘画专业

考试项目:素描人物头像写生、人物速写写生、色彩静物。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2艺术设计专业

1)艺术设计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装饰设计、服装设计等方向:

考试项目:素描人物头像写生、人物速写写生、色彩静物。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2)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方向:

考试项目:A形体观测要求穿着泳装、赤脚;B、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要求作规定动作、往返走;台步表演要求穿高跟鞋、着泳装,30秒钟内问题回答,跟音乐往返走台步;C、才艺展示要求自备录音带、道具和服装,测试时间3分钟;D、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任选一项进行表演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形体观测100分、台步表演100分、才艺展示100分。

3音乐表演专业

1)演唱方向:

考试项目:A、听音、视唱;B、乐理;C、声乐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中级程度)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听音、视唱占20%,乐理占10%,声乐占70%。

2)器乐演奏方向:

考试项目:A、听音、视唱;B、乐理;C、器乐(钢琴: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自选中外钢琴独奏曲一首。二胡:演奏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大提琴、小提琴:演奏练习曲以及中级乐曲各一首;古筝:演奏中级练习曲以上及乐曲各一首)。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听音、视唱占20%,乐理占10%,器乐70%。

4舞蹈编导

考试项目:基本功测试(含软开度、技术技巧能力)、舞蹈表演(舞蹈片段或组合,自备录音带)、舞蹈模仿、即兴表演。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功测试占30%,舞蹈表演占30%,舞蹈模仿占20%,即兴表演占20%。

 

专业考试结果公布

我校对同一省份应试的考生按专业(方向)成绩统一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5倍向成绩合格的考生签发《海南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部分生源省份规定,参加当地省级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而且又符合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的考生,才能取得我校的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函告本人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并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考生所在省高招办。同时,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大学网站公布(wwwhainu.edu.cn),对专业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另行通知,本人可通过以上网址或电话方式查询具体信息。

 

文化课考试要求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全国统一高考,按文化统考(艺术类)

 

录取原则及收费标准

录取原则: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海南省考生认可本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均以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入学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

3、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新生专业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高考入学专业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收费标准:

学费8800元/学年,住宿费6001200元/学年。

 

办学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校区

联系方式:海南大学网址:www.hainu.edu.cn

1、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0898-6626646966260171(传真)   

Ema i l66266469@hai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    邮编:570228

2、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898-662792076618355066183550(传真)

Ema i lqqwdd@hai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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